我省林业系统权力清单正式公布
我省林业系统权力清单正式公布
1月28日,省政府公布了《关于印发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(2020年本)和取消、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的通知》(赣府发〔2020〕20号)。通过此次权力清单梳理编制工作,我省林业系统共取消8项行政权力,下放7项行政权力,调整为内部管理事项5项。目前,我省林业系统统一行政权力主项109项,子项116项,权力数量排在省直各系统第5位。其中,省本级共有行政权力主项79项、子项81项,其中行政许可主项18项、子项20项,行政处罚13项,行政强制8项,行政征收2项,行政给付1项,行政检查14项,行政确认10项,行政奖励3项,其他行政权力10项。
此次权力清单编制工作自2020年1月份开始,历时近一年,打破了原有的省、市、县三级分别编制本级权力清单的规则,直接由省直单位编制省、市、县三级的权力清单,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在省、市、县三级名称、类型、依据、编码相统一,实现了“三级四同”。
下一步,省林业局将按照省政府《通知》要求,对保留的权力事项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,对取消的权力事项一律坚决取消,切实做到“法定职责必须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。
(作者:熊超 编辑:钟南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