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号

一、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。

二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。

三、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。

四、组织、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

五、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。

六、负责全县林业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。

七、承担推进全县林业改革,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。

八、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,负责林业产业管理。

九、组织、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。

十、指导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、教育和外事工作,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。

十一、指导、监督全县林业执法工作和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。

十二、承担彭泽县人民政府调解处理山林权属争议的具体工作。指导、协调全县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工作。

十三、承担彭泽县绿化委员会、彭泽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。指导、协调、督促公民义务植树和部门绿化工作,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。

十四、承办彭泽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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